我院于2010年末启动了“西安文理学院与台湾地区高等院校教育交流项目”。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的国际化进程,学院拟于近日启动第二批交流项目。 一、选拔条件 1.候选学生必须为全日制本科一、二年级学生,德智体全面发展,学业成绩合格,综合素质良好。 2.申请者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,富有组织能力、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。 3.愿意到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,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。 4.家庭经济条件许可,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交通费、学习期间学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。 二、报名咨询 1.5月16日至5月24日为咨询报名时间。 2.报名咨询地点:办公楼一楼学院办公室外事科,电话:88211189。 三、选拔办法 1.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各系(院)报名,并认真填写申请报名表(见附件1)。由所在系(院)和教务处审核,学院办公室外事科将负责复核资料,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,从中遴选合格人选,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。 2.报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: a. 个人交流项目申请表(附件1); b.综合考评成绩; c. 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。 四、交换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学生赴台湾各大学学习期间保留学籍。 学校认可学生与我院签署协议的三所大学交流取得的课程学分。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,参加交流项目不影响学生所在学年的奖、助、贷评审。 五、几点说明 1.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参加项目,相关部门、系(院)应为参加项目的学生提供便利,在办理赴台手续时除参加项目应交赴台交流证件费(入台证)等费用外,不允许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。 2.参加项目的学生赴台前应与学校签订协议,并按照台湾高校的要求购买保险。 3.具体职责: ⑴学院办公室、招生办公室负责与台湾合作高校沟通、协调签署协议,确定合作专业;负责报名学生资格审核;负责学生行前外事纪律教育;负责赴台学生手续的办理;负责返校后有关事宜。 ⑵教务处负责报名学生资格审核;认证学生赴台期间所选台湾高校相近、相关课程;安排学生返校后相关课程的考试、考核工作。 ⑶各系(院)负责推荐学生;审定学生成绩、政审是否合格,有无违纪记录;安排学生返校后相关课程的考试、考核工作等工作。 交流项目负责老师:狄曼 吕娜 曲洋 项目咨询电话:88211189 项目咨询QQ群:31126439 附:1.西安文理学院本科生赴台个人申请表(稍后上传 见二楼) 2.岭东科技大学网址: http://www.ltu.edu.tw/ 侨光科技大学网址: http://www.ocu.edu.tw 大华技术学院网址:http://www.thit.edu.tw 本文来自: 西安文理学院(www.xawl.org或者www.xawl.edu.cn) 详细出处参考:http://xawl.org/cms/data/html/doc/2011-05/20/26709/index.html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