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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侵犯人肖像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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陌小七 发表于 2010-4-24 20:06:5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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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两天跟同学在四号餐厅吃饭。
         吃着一半时,我同学用手碰了我一下,
         对我说,后面有人用相机照呢。
         我忘了半天也没有。
         最后她悄悄的给我指了一下
         我终于看到了那个偷拿照相机照相的人
         拜托你以后敢不敢不要偷偷的拍人
         侵犯人家肖像权呢。有本事正大光明的拍。
眼镜蛇 发表于 2010-4-24 20:53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严格意义上说  貌似照相了没有曝光 就不算侵犯肖像权···

还有  在餐厅照相的不排除是校报的小记者····

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 完全不排除有人猥琐TP的可能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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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色海洋 发表于 2010-4-24 21:24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无图无真相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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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incent 发表于 2010-4-24 21:31:48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算炒作不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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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信子 发表于 2010-4-25 00:51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偷排~~这个版本屏蔽功能真强大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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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PL 发表于 2010-4-25 12:34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还得看长的咋样,恐龙属于珍希物种ali(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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